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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水务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朝编【2021】47号),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共设置3个班组,包括综合组、计划合同组、工程组。
(二)主要职责:依照法定职权组织开展水务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在建水务项目管理工作,并按计划落实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进行管理、检查和监督;负责水务建设项目的内外协调等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37371.91万元,比上年增加312209.15万元,增长1240.76%。主要原因:2024年安排坝河口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北小河(京承高速路至五环路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坝河(酒仙桥路至郞园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2024年城市内涝积水点治理工程等工程项目,项目资金安排增加。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80259.61万元,比上年增加255096.85万元,增长1013.79%。
1.财政拨款收入280259.6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259.6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0872.55万元,比上年增加255709.79万元,增长1016.22%,其中:基本支出544.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19%;项目支出280328.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0259.61万元,比上年增加255096.85万元,增长1013.79%。主要原因:2024年安排坝河口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北小河(京承高速路至五环路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坝河(酒仙桥路至郞园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2024年城市内涝积水点治理工程等工程项目,项目资金安排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259.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57.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44%;卫生健康支出38.6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城乡社区支出4381.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6%;农林水支出1467.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2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511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96万元,2024年度决算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6%。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96万元,2024年度决算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6%。主要原因:用于人员教育培训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62.17万元,2024年度决算2925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060.00%。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6374.60万元。主要原因:安排亮马河铂宫船闸闸室提升改造等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62.17万元,2024年度决算6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1%。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2822.35万元。主要原因:安排北小河(京承高速路至五环路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坝河(酒仙桥路至郞园段)滨水空间建设工程、朝阳区大华窑排水沟河道治理工程、通惠灌渠(高碑店路-五环路段)治理工程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0.10万元,2024年度决算3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0.10万元,2024年度决算3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6%。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381.16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4381.16万元。主要原因:安排实施朝阳区水系连通建设工程、亮马河四环以上段景观廊道建设工程。
5、“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490.50万元,2024年度决算146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4%。其中:
“水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490.50万元,2024年度决算146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4%。主要原因:安排实施2023年城市内涝积水点治理工程、2024年积水点治理工程。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45114.00万元。其中: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45114.00万元。主要原因:安排坝河口蓄滞洪区建设工程。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44.0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87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30万元减少1.4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7万元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3.87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5.23万元减少1.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3.87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3.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8.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5.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3.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8.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0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共有车辆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教育干部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反映政府预算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补助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